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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深港合商务有限公司
联系人:邓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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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企业变更(备案)登记申请书》 |
| 发布者:税务网 发布时间:2009/7/8 阅读:665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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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.营业期限变更
1.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企业变更(备案)登记申请书》(原件1份);
2.经办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
3.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(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,盖公章)(原件1份);
4.修改后的公司章程(由股东签署,加盖公章)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(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,加盖公章)(原件1份)。
六.股权变更
1.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企业变更(备案)登记申请书》(原件1份);
2.经办人******明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
3.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(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,盖公章)(原件1份));
4.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(由股东签署,加盖公章)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(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,加盖公章)(原件1份);
5. 经公证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,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,法院强**执行的提交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(原件1份);
6.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,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(复印件1份,自然人******明验原件,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,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);
7. 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(自然人)独资有限公司的,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。
七.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
1.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企业变更(备案)登记申请书》(原件1份);
2.经办人******明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
3. 股东或发起人改变名称或姓名的更名证明(复印件1份,核对原件);
4. 更名后的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(复印件1份,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,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,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);
5.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(由股东签署,加盖公章)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(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,加盖公章)(原件1份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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